重慶市沙坪壩區國土局小小科員 兩年受賄186萬
由于擔任了區整治農村違法建設領導小組巡查一組組長,兩年時間里,沙坪壩區國土資源管理分局(下稱沙區國土局)科員劉某,就收下開發商和違建廠房所有者等多人送上的感謝費186.1萬元。昨日,劉某在沙區法院受審。
今年43歲的劉某,2006年9月開始在沙區國土局土地礦產監察大隊工作。 2007年10月,他被派駐到沙區整治農村違法建設領導小組,擔任巡查一組組長,主要負責日常巡查,對發現的違法建設行為予以制止并出具現場處理通知單,對違法建設提出書面處理意見并制定拆除方案等。
從2008年五六月開始,不斷有違法建設的當事人找到劉某并奉上感謝費。他們中有的是違法開發小產權房的地產商,有的是違法修建廠房的工廠老板,還有違法建設的個人。劉某收得最少的一筆感謝費是5000元,最大的一筆高達100萬元。
出手如此“闊綽”的,是沙區中梁鎮一小產權房項目的開發商吳某。為了不讓劉某查處自己開發的“山水苑”小產權房項目,他分多次送給劉某100萬元。吳某還和另外兩人開發了小產權房“天藍雅園”,為了項目的順利進行,他又和合伙人一起送給劉某50萬元。
在檢方指控的劉某受賄總額中,有10萬元是他放“高利貸”100萬元收回的利息,而他的放貸對象正是向他行賄的吳某。
向劉某行賄的開發商和工廠老板們,在作證時幾乎都表示送多少錢是劉某確定的,有的還因為拿不出那么多而與劉某討價還價。對此,劉某辯稱自己并沒有向任何人索賄,錢都是行賄人主動送給自己的。
檢察機關認為劉某的行為已構成受賄罪,建議法院判處他有期徒刑12年到14年。劉某表示自己認罪,希望法院考慮他積極配合檢察機關調查,并退出了全部贓款等情節,對他從輕處罰。(重慶晚報 記者 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