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獲批
記者11日獲悉,《江西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至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已獲國務院批準,省政府近日專門印發給各地。其中提出,有效保護耕地和基本農田,控制建設用地總規模,到2020年,建設用地總量控制在1067500公頃以內,占土地總面積的6.4%。據悉,《規劃》是我省土地利用和管理的依據,具有法定效力,各級政府將依此修編本行政區域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2020年人口達4832萬
進入新世紀以來,江西先后實施“中部崛起新跨越”、“綠色生態江西”建設、“鄱陽湖生態經濟區”建設等一系列發展戰略,土地利用中的供需矛盾和各種深層次問題進一步顯現。
其中,很重要的一方面是建設用地需求量不斷增長,供給壓力加大。據悉,到2020年.全省總人口預計達到4832萬人;城市化水平不斷提高,2020年預計達到55%;固定資產投資持續增長,到2020年預計達到13500億元;城鎮化和工業化推進將直接帶動城鎮用地、工業用地和基礎設施用地的需求增長,新農村建設的推進也需要占用一定的土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
嚴控城鄉建設用地規模
我省提出的土地利用總量目標是:2010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保持在2825333公頃以上,2020年保持在2813333公頃以上。規劃期內,確保2427333公頃的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減少、質量不降低;有效控制建設用地總規模,2010年建設用地總規模預期控制在961800公頃以內,2020年預期控制在1067500公頃以內;嚴格控制城鄉建設用地規模,2010年城鄉建設用地達到641000公頃,2020年達到695000公頃。
保障37條鐵路33條高速公路用地
規劃期內,按照節約集約利用的原則,我省將重點保障重大支撐產業用地、民生工程用地和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礎設施用地。
基礎設施用地布局方面,重點保障新建及改擴建37條鐵路、33條高速公路、改擴建4791公里干線公路、4個機場用地。
嚴禁圈地建“花園式”工廠
我省提出,按照“嚴控總量、盤活存量、用好增量”的原則,合理安排城鎮工礦、農村居民點和基礎設施用地規模和時序,防止城鎮工礦用地過度擴張,開發區內禁止圈占土地開建低密度“花園式”工廠。
同時,嚴格執行土地出讓招標、拍賣、掛牌制度,健全經營性土地的市場化配置機制。工業用地和商業、旅游、娛樂、商品住宅等經營性用地,必須實行招標、拍賣、掛牌等公開出讓方式,積極探索擴大國有土地有償使用范圍。(大江網-新法制報 記者全來龍 見習記者張俊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