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時需要進行對房地產評估
房地產評估有時是必須的。所謂必須評估,是指國家有法律規定的,一般說來,涉及到房地產的產權變化如轉讓、抵押、拍賣及拆遷補償等情況,或者向有關機構繳納稅費時,都是要評估的.
在辦理過戶,繳納契稅時,有的交易雙方為了少交契稅,存在不真實申報成交價的情況,這時,政府部門會要求評估出一個合理的價格,而且,政府規定,當交易價格明顯低于市場價時,政府有優先購買權。另外,當出現房產繼承訴訟或其他房產糾紛時,法院也要求進行房地產評估以便于對房地產進行仲裁。
當然,在評估業務中,也有很多是與老百姓不直接相關的,比如房地產開發、企業股份制改造、企業上市、企業清產核資等,都要進行房地產評估,為其繳納土地出讓金、確定房地產的價值量等提供價格依據。
房地產評估也有咨詢性的。除了辦理有關的手續必須評估外,現在也有一些市場咨詢性的房地產評估,如二手房買賣、企業之間的房地產轉讓或以房地產投資等,雙方出于了解房地產市場的需要,會委托評估機構進行房地產評估,而且這種評估越來越多。
無論哪種評估都要求房地產的權屬清楚,產權資料齊全,否則,評估機構不能接受委托。在資料齊全的條件下,一般一份完整的評估報告在5--10個工作日能夠完成,二手房交易、公積金貸款等房地產評估,時間會更短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