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13省(區、市)礦業權設置方案編審完成
近日,國土資源部通報了我國礦業權設置方案制度推進最新情況:截至今年7月中旬,31個省(區、市)編制了783個方案,對6.9萬個礦業權進行統籌布局,編制區涉及全國1/3的國土面積。其中,北京、天津、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山東、海南、重慶、甘肅、新疆13個省(區、市),基本完成非能源重要礦種礦業權設置方案編制審查工作。
其主要成果體現在:一是2011年和2012年分兩批劃定的78片整裝勘查區礦業權設置方案編制報批工作全部完成,數據資料納入國土資源綜合信息監管平臺,實現上圖入庫和信息化管理,礦業權投放潛力基本明晰。山東、安徽、遼寧、云南、貴州、福建積極采取措施,加快整裝勘查區主攻礦種探礦權投放,促進了找礦突破戰略行動。
二是煤炭礦業權設置方案制度已在我國主要煤炭資源省份全面實施。目前,45片煤炭國家規劃礦區完成礦業權設置方案編制審批。內蒙古、甘肅、寧夏、青海等11個省(區)還編制、報部備案48片非國家規劃礦區煤炭礦業權設置方案。安徽、內蒙古、寧夏等根據實際情況及時修編了礦業權設置方案。目前,我國新設煤炭礦業權全面實現以方案為依據,夯實了煤炭資源管理的基礎。
三是整裝勘查區和煤炭以外礦業權設置方案編審進度明顯加快。23個省(區、市)編制了210份非煤重要礦種的礦業權設置方案,通過部合規性審查和備案后上圖入庫。21個省(區、市)編制了402份非重要礦種礦業權設置方案,涉及958個縣(市、區)。對部分急需建設的礦山,部礦業權配號系統開通“快速通道”,高效投放礦業權,為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服務支撐。
據部開發司負責人介紹,從當前情況來看,礦業權設置方案在落實礦產資源規劃、健全勘查開采合理布局長效機制、助推找礦突破戰略行動、促進管理方式轉變、支撐礦業權審批制度改革等方面已取得積極成效。(中國國土資源報 丁全利 楊再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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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礦產開發司負責人談礦業權設置方案制度實施
近日,記者就國土資源部著力推進的我國礦業權設置方案制度進展情況,采訪了部礦產開發管理司負責人。
記者:國土資源部在2006年率先啟動煤炭礦業權設置方案制度后,2011年又全面推進這項制度。目前,這一工作進展如何,取得了怎樣的效果?
負責人:這項工作總體實施順利,初顯成效。截至今年7月中旬,31個省(區、市)已編制了783個方案,對6.9萬個礦業權進行統籌布局,編制區涉及全國1/3的國土面積。其中,安徽、山東、重慶、甘肅、新疆等13個省(區、市)已完成了本行政區非煤重要礦種礦業權設置方案編制審查工作。
應當說,礦業權設置方案編制的實施,進一步完善和規范了礦業權管理。具體表現在五方面:
——細化落實了礦產資源規劃。如:通過方案編制實施,在重點勘查開采區,科學布局探礦權、采礦權,積極避讓禁止勘查開采區;有效調控礦業權總量和投放時序,促進了規劃落地。
——健全了勘查開采合理布局長效機制。礦業權設置方案變事后被動整合礦業權為提前科學布局礦業權,在推進整合工作常態化管理中,一些礦業權重疊、布局散亂的問題得到解決。
——有力助推了找礦突破戰略行動。在找礦突破戰略行動中,通過礦業權設置方案的編制,基本摸清整裝勘查區探礦權投放潛力,優先保障了主攻礦種礦業權的設置與投放。
——有效促進了管理方式轉變。通過科學編制礦業權設置方案,強化綜合研究分析,充實了礦業權競爭出讓依據,可有效降低找礦風險,在礦業權管理方式上,變過去“被動受理、盲目投放”,為“主動管理、有序投放”。
——有效支撐了礦業權審批制度改革。與有關措施配套,積極推進“部控省批”的煤炭礦業權審批制度改革試點,為礦產資源管理簡政放權和理順各級主管部門權責關系奠定扎實基礎。
記者:這項工作目前存在的突出問題是什么?
負責人:目前,這項制度的實施,在全國的進展還不平衡,有的地方統籌推進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大;部分方案與相關規劃銜接有待進一步加強,方案論證的科學程度還有提升空間,局部地區已設礦業權“應整盡整”潛力較大;促進整裝勘查區主攻礦種探礦權加快投放的措施,還有待進一步探索。
針對上述問題,一年多來,部組織專門力量和專家隊伍指導方案編制審查和上圖入庫工作,采取措施分類消化55號文件出臺前遺留審批登記項目,開發專業軟件輔助方案編制和實現信息化管理,通過專門培訓和針對性指導,幫助各地解決方案編制審查和備案入庫中存在的問題。
從當前我們掌握的情況看,各地礦業權設置方案編制質量和審查入庫效率不斷提高,礦業權設置方案及礦業權管理進一步得到規范。
記者:下一步將如何推進實施礦業權設置方案制度?
負責人:推進實施礦業權設置方案制度是國土資源管理的一項重點工作。各地應高度重視,充分認識這項制度對加強和完善礦業權管理、推進管理職能和方式轉變的重要意義,采取有力措施,加快礦業權設置方案的編制實施。
具體來說,一是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將這項制度的實施納入礦產資源管理的核心內容,加強組織協調,加大經費投入,實行專人管理,建立專家隊伍,強化技術支撐。
二是切實提高編審質量。要優選編制單位,統一思路要求,加強培訓指導;加強區域統籌,做好規劃銜接,科學合理布局,推動“應整盡整”;做好方案編審服務,提高方案審查效率,嚴格方案審查。
三是采取措施保障方案有效實施。部將繼續堅持礦業權設置方案信息化管理和礦業權統一配號系統自動監控制度,將礦業權設置方案納入礦業權出讓、審批登記、統一配號等關鍵管理環節,切實起到對礦業權設置的指導、規范和約束作用,促進礦業權有序投放和布局優化,不斷提升礦產資源科學管理水平和宏觀調控能力,推動礦產資源合理勘查開發利用和礦業可持續發展。(中國國土資源報 丁全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