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獲國務院批準
記者從長春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國務院9月18日正式批準《長春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通過國務院審批,將為長春未來經濟社會發展明確土地利用的目標、方針和戰略,為各級政府部門依法行政和制定政策措施提供了重要依據。
長春市國土資源局局長朱亞福介紹,作為我國東北經濟區重要中心城市,長春上輪《規劃》規劃期限為1997年至2010年,規劃期已滿。上輪規劃的實施,在長春市加強土地利用宏觀調控,嚴格保護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保障重點建設項目用地,促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改善環境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隨著長春市經濟社會高速發展,國土資源管理面臨著諸多的新形勢、新矛盾和新要求。為適應形勢的發展變化,長春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土資源部關于做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前期準備工作的通知》、《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市縣鄉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指導意見的通知》等法律法規,按照《吉林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下達的控制指標,科學修編了長春市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據介紹,新一輪規劃的修編從2005年開始,到2009年,國土資源部審查通過《規劃》大綱,形成《規劃》成果。2012年6月15日,《規劃》成果通過國土資源部審查,正式上報國務院,2012年9月18日,國務院正式批準實施。
朱亞福介紹,本輪《規劃》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保護耕地和節約集約用地的指導方針,實行最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緊緊圍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統籌協調保障發展與保護資源,充分發揮市場在土地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規劃》從長春市實際情況出發,按照可持續發展戰略要求,實現長春市耕地總量動態平衡,鞏固和發展商品糧基地的地位和作用,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實施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的發展戰略,統籌安排國民經濟和社會各業發展用地,確保重大項目用地,提高土地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水平;協調土地利用與生態保護的關系,促進土地利用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的統一,不斷增強土地資源對經濟社會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的保障和支撐能力。
據了解,本輪《規劃》基期年是2005年,近期年為2010年,目標年為2020年。范圍包括長春市市轄5個城區(南關區、寬城區、朝陽區、二道區、綠園區)和5個縣(市) 區(雙陽區、榆樹市、農安縣、德惠市、九臺市),總面積20604平方公里。
同時,朱亞文介紹說,國務院在批復中著重強調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法定效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中國廣播網 記者晁向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