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市公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9月30日,大連市國土資源和房屋局公布《大連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規劃目標顯示,到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不少于351343公頃,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少于300080公頃,城鄉建設用地規模控制在167523公頃以內,人均城鎮工礦用地控制在142平方米以內,中心城區建設用地規模控制在589平方公里以內。
規劃目標 遠期目標至2020年
《大連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獲得國務院的批復。大連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公告顯示,《國務院關于大連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批復》批準文號為(國函[2012]69號,2012年7月8日)。
規劃目標顯示,到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不少于351343公頃,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少于300080公頃,城鄉建設用地規模控制在167523公頃以內,人均城鎮工礦用地控制在142平方米以內,中心城區建設用地規模控制在589平方公里以內。
規劃期限為2006年~2020年,基期年為2005年,近期目標年為2010年,遠期目標年為2020年。
規劃范圍是大連市行政轄區內的全部土地,區域面積為1353839公頃。
規劃中的土地利用綜合分區顯示,“優化發展南部城鎮集中區,主要分布在中心城區和北三市的建成區,總面積約241182公頃,占全市土地總面積的17.81%。統籌發展沿海產業集聚區,主要分布在渤海沿岸和黃海沿岸,總面積約503192公頃,占全市土地總面積的37.17%。科學發展北部農業經濟區,主要分布在瓦房店市北部、普蘭店市和莊河市中部及長山群島部分區域,總面積約609465公頃,占全市土地總面積的45.02%。 ”
重點項目 幾十個重點建設項目浮出水面
規劃中幾十個重點建設項目浮出了水面。
重點能源項目,包括國家石油儲備大連基地、中石油LNG接收站等建設項目,遼寧紅沿河核電站項目等項目。
重點鐵路項目,包括哈大客運專線、東北東部鐵路通道大連段(含莊岫鐵路),大連灣鐵路擴建工程等項目。
重點公路項目,包括大連灣港疏港公路、長興島疏港高速公路、大窯灣疏港高速公路等項目。
重點港口項目,包括港口航道建設工程、港口防波堤建設工程、栗子房-海洋紅深水碼頭和長海塘梨溝國家中心漁港等項目。
重點民航項目,包括周水子國際機場、長海機場擴建工程和大連新機場等項目。
重點水利項目,包括大伙房輸水入連、長興島引水、瓦房店市等引水工程等項目。
重點環保項目,包括中心城區餐廚垃圾處理廠,普蘭店灣、旅順口雙島、金州登沙河、瓦房店市垃圾處理廠建設工程,夏家河污水污泥處理廠、中心城區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續建、小平島污水廠、金州污水處理廠等項目。
保障措施 完善征地補償及安置制度等
《規劃》的保障措施中顯示,加強規劃實施制度建設,包括嚴格執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建立和完善規劃實施共同責任機制;強化近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控制;適時制定規劃實施配套措施;建立規劃定期評估機制;加強規劃機構建設;建立健全土地執法監管長效機制。
完善規劃實施的經濟調節機制,包括建立健全耕地保護的經濟激勵機制;完善土地稅收和土地收益分配制度;完善征地補償及安置制度。
完善規劃實施的技術手段,包括加強規劃實施動態監測;提高規劃信息服務水平。
完善規劃實施的社會公眾參與,包括建立專家咨詢制度和部門協調機制;健全規劃實施的公眾參與制度;大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加強規劃實施監督。
規劃顯示,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一經批準,必須嚴格執行。經批準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修改,須經原批準機關批準;未經批準,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土地用途。
規劃詳解
土地利用功能分區
基本農田集中區
主要分布于丹大高速公路兩側沿黃海濱海平原和沈大高速公路兩側,共劃定10個基本農田集中區,占全市土地總面積24.15%。
一般農業發展區
主要集中于金州中北部、瓦房店市中部、普蘭店市南部和莊河市的東南部地區。該區土地總面積為598257公頃,占全市土地總面積的44.19%。
城鎮村發展區
主要集中于市級中心城區、各縣級中心城區、重點鎮、一般鎮和中心村的允許建設區。該區土地總面積為125836公頃,占全市土地總面積的9.29%。
獨立工礦區
主要分布在瓦房店市南部、長興島臨港工業區和普蘭店市的東南部地區,該區土地總面積為19050公頃,占全市土地總面積的1.41%。
生態環境安全控制區
主要分布在普蘭店市和莊河市的部分地區。該區土地總面積為23222公頃,占全市土地總面積的1.72%。
自然與文化遺產保護區
主要分布于旅順口區的老鐵山、金州中部地區的大黑山、小黑山和金石灘等地區,該區土地總面積為14014公頃,占全市土地總面積的1.04%。
林業發展區
主要集中分布于北三市北部和旅順口區北部的山地丘陵區。該區土地總面積為246449公頃,占全市土地總面積的18.20%。
建設用地管制分區
根據土地適宜性評價結果,與其他相關規劃相協調,劃定允許建設區、有條件建設區、禁止建設區和限制建設區。
允許建設區
指建設用地規模邊界所包含的范圍,是規劃期內允許作為建設用地利用,進行城鄉建設的空間區域。全市允許建設區總面積167523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12.37%。
有條件建設區
建設用地規模邊界之外,擴展邊界以內的范圍。全市有條件建設區總面積38000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2.81%。
禁止建設區
包括自然保護區核心區、森林公園、國際重要濕地、國家重要濕地、濕地公園、國家地質公園、列入省級以上保護名錄的野生動植物自然棲息地、各級水源保護區的核心區、蓄滯洪區、地質災害高危險地區等。全市禁止建設區總面積73150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5.40%。
限制建設區
全市轄區范圍內除允許建設區、有條件建設區、禁止建設區外的其他區域。全市限制建設區總面積1075166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79.42%。(半島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