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陽市國有建設(shè)用地使用權(quán)掛牌出讓公告
經(jīng)洛陽市人民政府批準(zhǔn),洛陽市國土資源局決定以掛牌方式出讓洛陽新區(qū)以下地塊的國有建設(shè)用地使用權(quán),現(xiàn)將有關(guān)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guī)劃指標(biāo)要求
編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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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 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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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積
( 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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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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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guī)劃指標(biāo)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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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讓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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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價
(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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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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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積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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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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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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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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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JYX-2009-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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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guī)劃路以東
伊洛路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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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97.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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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zhèn)混合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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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低于1.4且不超過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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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低于35%,人均不少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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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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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過
36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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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70年
商業(yè)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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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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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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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JYX-2009-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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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xué)府街以西
伊洛路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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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81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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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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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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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申請人可以單獨申請,也可以聯(lián)合申請。
三、本次國有建設(shè)用地使用權(quán)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本次掛牌出讓的詳細(xì)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掛牌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2009年3月4日至2009年3月31日到洛陽市地產(chǎn)交易中心獲取掛牌出讓文件。
五、申請人可于2009年3月4日至2009年3月31日到洛陽市地產(chǎn)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書面申請。競買保證金須在2009年3月31日17時前轉(zhuǎn)至洛陽市地產(chǎn)交易中心帳戶。
經(jīng)審查,申請人按規(guī)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2009年4月1日17時前確認(rèn)其競買資格。
六、本次國有建設(shè)用地使用權(quán)掛牌地點為洛陽市地產(chǎn)交易中心;掛牌時間從2009年3月24日9時至2009年4月2日16時。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一)掛牌時間截止時,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xù)競價,轉(zhuǎn)入現(xiàn)場競價,通過現(xiàn)場競價確定競得人。
(二)掛牌時間、地點及其它事項如有變動,以洛陽地產(chǎn)交易中心書面通知為準(zhǔn)。
(三)公告中03-1、03-2兩地塊必須統(tǒng)一規(guī)劃設(shè)計。
八、聯(lián)系方式與銀行帳戶
聯(lián)系地址:凱旋東路26號一樓東廳
聯(lián)系電話:0379- 63238336 63305709
聯(lián) 系 人:劉經(jīng)閣 溫曉非
洛陽市國土資源局
200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