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華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公告 金婺土讓[2004]第03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國土資源部第11號令《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定》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規章之規定,經金華市人民政府批準,金華市國土資源局對金華市婺城區湯溪鎮“湯溪居民生活用地”地塊國有土地使用權進行公開出讓。現公告如下:
一、地塊概況:本次拍賣出讓地塊位于金華市婺城區湯溪鎮護城北街以東。東至峙垅水庫、南接1號區塊、西至護城北街、北至峙垅水庫,規劃用途為住宅用地,出讓年限七十年, 總面積3572.0平方米,容積率1.40,建筑密度45%,綠地率24%,建筑限高15米。以凈地出讓,凈出讓面積1630.0平方米。具體位置及平面布置見出讓紅線圖和平面布置圖。
二、主要技術經濟指標:
編號 |
塊數 |
每塊間數 |
土地面積 |
土地用途 |
出讓年限 |
建筑限高 |
起拍價(人民幣) |
保證金(人民幣) |
A1—A3 |
3 |
3 |
134.9m2 |
住宅 |
七十年 |
15M |
490元 /m2 |
5000元/間 |
B1—B6 |
6 |
2 |
91.7 m2 |
住宅 |
七十年 |
15M |
490元 /m2 |
5000元/間 |
C1—C7 |
7 |
2 |
96.5 m2 |
住宅 |
七十年 |
15M |
490元 /m2 |
5000元/間 |
三、出讓方式:公開拍賣出讓。
四、出讓對象: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和在本次報名前仍拖欠金華市人民政府土地出讓金的組織和個人外),均可報名參加競買。
五、報名時間、地點:2005年1月14日起至2005年1月18日15時止(工作日);金華市國土資源局金西經濟開發區分局(湯溪鎮仙舟大街141號)。
六、拍賣時間和地點:2005年1月19日上午九時整在金華市婺城區湯溪鎮政府四樓會議室進行。
七、競買保證金:競買人按規定辦理報名登記手續后應同時交納競買保證金每間5000元人民幣(不計息),拍賣成交后競買保證金抵作出讓金。
八、報名資料要求:報名時自然人須攜帶身份證明,其它競買人須帶合法的開業證明和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身份證明,如委托他人參加競買,其委托代理人須攜帶委托書和身份證明,驗證后憑競買許可證到領牌處換取競買號牌方可進場入座(上述證明均需原件)。報名后方可領取出讓資料。本次出讓由金華正信公證處公證。
九、其他事項:拍賣方式、確定中標人、競得人的標準和方法詳見出讓規定。
十、本規定由金華市國土資源局負責解釋。
本地塊以現狀出讓,有關具體情況可向金華市國土資源局婺城分局或金華市國土資源局金西經濟開發區分局垂詢。
特此公告
聯 系 人: 許松根 電話0579---2363482
毛騰云 電話0579---2669076
金華市國土資源局
2004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