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邯鄲市人民政府批準,邯鄲市國土資源局決定以 掛牌 方式出讓 4(幅) 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 :
宗地編號: |
邯出告字[2013]24號-1 |
宗地面積: |
35041.3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成峰公路南側、創業大道東側 |
出讓年限: |
40年 |
容積率: |
小于或等于3.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50 |
綠化率(%): |
大于或等于25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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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商務金融用地 |
投資強度: |
萬元/公頃 |
保證金: |
143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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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價: |
3575萬元 |
加價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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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牌開始時間: |
2013年08月14日09時00分 |
掛牌截止時間: |
2013年08月28日17時00分 |
宗地編號: |
邯出告字[2013]24號-2 |
宗地面積: |
78955.3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和諧東路西側、遂峰東路北側 |
出讓年限: |
70年 |
容積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6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5 |
綠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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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投資強度: |
萬元/公頃 |
保證金: |
2132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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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價: |
5330萬元 |
加價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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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牌開始時間: |
2013年08月14日09時00分 |
掛牌截止時間: |
2013年08月28日17時00分 |
宗地編號: |
邯出告字[2013]24號-3 |
宗地面積: |
92835.2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遂峰東路南側、和諧東路西側、成峰公路北側 |
出讓年限: |
70年 |
容積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6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5 |
綠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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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投資強度: |
萬元/公頃 |
保證金: |
2507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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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價: |
6267萬元 |
加價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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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牌開始時間: |
2013年08月14日09時00分 |
掛牌截止時間: |
2013年08月28日17時00分 |
宗地編號: |
邯出告字[2013]24號-4 |
宗地面積: |
60223.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創業大道東側、為民路北側、中意大街西側 |
出讓年限: |
50年 |
容積率: |
大于或等于0.8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40 |
綠化率(%): |
小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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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工業用地 |
投資強度: |
萬元/公頃 |
保證金: |
81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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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價: |
2024萬元 |
加價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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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牌開始時間: |
2013年08月14日09時00分 |
掛牌截止時間: |
2013年08月28日17時00分 |
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申請人應當單獨申請。
三、 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 本次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掛牌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 2013年08月02日 至 2013年08月26日 到 邯鄲市國土資源交易中心(邯鄲市民服務中心四層) 獲取 掛牌 出讓文件。
五、 申請人可于 2013年08月02日 至 2013年08月26日 到 邯鄲市國土資源交易中心(邯鄲市民服務中心四層) 向我局提交書面申請。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13年08月23日17時00分 。經審核,申請人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 2013年08月27日15時00分 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六、 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活動 在 邯鄲市國土資源交易中心(邯鄲市民服務中心四層) 進行。各地塊掛牌時間分別為:
邯出告字[2013]24號-1 號地塊:2013年08月14日09時00分 至 2013年08月28日17時00分 ;
邯出告字[2013]24號-2 號地塊:2013年08月14日09時00分 至 2013年08月28日17時00分 ;
邯出告字[2013]24號-3 號地塊:2013年08月14日09時00分 至 2013年08月28日17時00分 ;
邯出告字[2013]24號-4 號地塊:2013年08月14日09時00分 至 2013年08月28日17時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一)掛牌時間截止時,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競價,轉入現場競價,通過現場競價確定競得人。
1、本次公開出讓事項如有變更,將由邯鄲市國土資源局發布變更公告或發出書面通知,屆時以變更公告或書面通知為準。
2、掛牌時間截止時,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競價,轉入現場競價,通過現場競價確定競得人。
3、競得人在簽訂成交確認書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持成交確認書與出讓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合同簽訂后一個月內交清全部出讓價款。
4、競得人應在簽訂出讓合同后8個月內開工,開工后兩年內竣工。
5、出讓宗地范圍內的空中電力線、通訊線、地下隱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網等,受讓人可結合規劃設計方案保留,對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讓人自行負責向有關部門申請遷移或清理,所需費用由受讓人自行支付。
6、地塊的相關開發建設要求應當符合地塊的具體規劃設計條件,其中工業用地還應符合經濟指標、技術及環保要求。
7、地塊的相關開發建設要求應當符合具體地塊規劃設計條件。
8、本公告未盡事宜詳見出讓地塊掛牌文件。
八、 聯系方式與銀行帳戶
聯系地址:邯鄲市國土資源交易中心(邯鄲市民服務中心四層)
聯 系 人:李先生
聯系電話:2031948
開戶單位:邯鄲市馬頭生態工業城財政集中支付中心
開戶銀行:建行邯鄲馬頭支行
銀行帳號:13001645608050000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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