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南寧市人民政府批準,南寧市國土資源局決定以 掛牌 方式出讓 1(幅) 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 :
宗地編號: |
GC2013-046 |
宗地面積: |
62754.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五象新區鳳凰路北側 |
出讓年限: |
70年 |
容積率: |
大于3并且小于或等于4 |
建筑密度(%): |
大于20并且小于或等于35 |
綠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并且小于40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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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投資強度: |
萬元/公頃 |
保證金: |
55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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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狀土地條件:現狀 |
起始價: |
28710.321萬元 |
加價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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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牌開始時間: |
2013年08月07日08時00分 |
掛牌截止時間: |
2013年08月16日10時00分 |
備注: |
土地批準用途:城鎮住宅、批發零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鎮住宅用地70年、批發零售用地40年。建筑高度控制要求具體根據總平確定;商業建筑面積占計容總建筑面積的比例控制在10%以內,其余為住宅。項目須建設66272.4平方米的回建安置房建筑面積,其中回建住宅建筑面積不少于47379.6平方米,安置不少于738人;解決農民生活出路的商用產業用房建筑面積不少于15202.8平方米,原則以一、二層鋪面為主;配套公益性項目用房建筑面積不少于3690平方米;回建安置房按多種戶型設計,以兩房一廳、三房兩廳、四房兩廳為主,具體面積以60平方米、90平方米、120平方米為主,比例大致為30:40:30,回建安置住宅的規劃建設標準應不低于住宅商品房的規劃建設標準;良慶區政府就近安排不少于3240平方米的用地,建設9個班幼兒園一所,建筑面積不少于1890平方米,建設資金由項目競買人負責出資,幼兒園建設須與項目建設同步完成,竣工驗收;住宅商品房項目中套型建筑面積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積,必須達到住宅開發建筑面積的40%以上。其他要求按《建設項目規劃設計條件審批表》[審批號:(五象)2013-46] 及市住房局《南寧市房地產開發項目建設條件意見書》(南房開發意見書[2013]51號)的規定執行。出讓起始價為人民幣305萬元/畝。 |
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申請人可以單獨申請,也可以聯合申請。申請人應具備的其他條件:
(一)本項目用地競買申請人須與良慶區政府簽訂本項目開發框架協議后,方可報名參加土地競買。
(二)符合上述條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者外,均可申請參加。申請人可以單獨申請,也可以聯合申請。申請人屬聯合申請的,須出具聯合各方共同簽署的合作協議。存在偽造公文騙取用地和非法倒賣土地等犯罪行為、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等違法行為及違背出讓合同約定條件開發利用土地、囤地炒地者、仍存在欠繳本市土地出讓價款和本市范圍內被認定存在土地閑置行為者及其控股股東不得參加競買。
三、 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 本次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掛牌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 2013年07月18日 至 2013年08月14日 到 南寧市錦春路3-1號市國土資源局二樓市國土資源交易中心 獲取 掛牌 出讓文件。
五、 申請人可于 2013年07月18日 至 2013年08月14日 到 南寧市錦春路3-1號向市國土資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書面申請。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13年08月14日18時00分 。經審核,申請人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 2013年08月14日18時00分 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六、 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活動 在 南寧市錦春路3-1號南寧市國土資源局二樓交易大廳 進行。各地塊掛牌時間分別為:
GC2013-046 號地塊:2013年08月07日08時00分 至 2013年08月16日10時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一)掛牌時間截止時,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競價,轉入現場競價,通過現場競價確定競得人。
(二)成交當場,競得人須與良慶區政府簽訂在該地塊上建設上述安置房的合作協議,約定建成的安置房產權歸良慶區政府所有,由競得人配合良慶區政府辦理房產初始登記。
八、 聯系方式與銀行帳戶
聯系地址:南寧市錦春路3-1號南寧市國土資源局二樓交易大廳
聯 系 人:羅小旋、楊國輝
聯系電話:0771-5609196、5609157、5609158(傳真)
開戶單位: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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