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批準,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決定以 拍賣 方式出讓 3(幅) 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拍賣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 :
宗地編號: |
2013-D16 |
宗地面積: |
13798.2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炳四區 |
出讓年限: |
70年 |
容積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3.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0 |
綠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投資強度: |
萬元/公頃 |
保證金: |
377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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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價: |
1883萬元 |
加價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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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
一)本宗地不設保留底價。(二)成交價款繳納方式:競得人必須于成交之日起10日內繳清全部成交價款的50%,于成交之日起90日內繳清全部成交價款。(三)開竣工時間:競得者必須在拍賣成交之日起365日內開工建設;開工后1095日內竣工全部工程。(四)本宗地競買申請人,除滿足國土資源部39號令規定的條件外,還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競買申請人或與競買申請人受同一實際控股人控股的關聯公司須具備有國家一級房地產開發資質,注冊資本金不低于10億元,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間房地產銷售面積合計不低于1000萬平方米(需提供相關證明文件)。該項條件需由攀枝花市東區投促局審核認可。本宗地不接受聯合競買。(五)緊臨宗地的規劃道路及宗地西側、北側規劃的防護綠地由競得人建設,確保與宗地內擬建建筑同步建設、同步投入使用、同步竣工驗收,確保公共性,且不得封閉,產生的費用由競得人承擔。(六)宗地以現狀地形提供,所產生的棄土、棄方、擋墻、放坡等各種工程由競得人自行解決,費用由競得人承擔;宗地內地面殘留附著物的清場由競得人自行解決,費用由競得人承擔。宗地開發建設中應加強邊坡安全措施處理并保證穩定性,擋墻、支擋(含錨桿、錨索)、放坡等工程措施不得超出用地范圍。(七)宗地內的水、氣、電及其設施與宗地外主管線接口由競得人自行解決,費用由競得人承擔。宗地地下管線及地下工程設施的拆遷、搬遷、避讓等工作,由競得人自行聯系協調各相關部門解決,費用由競得人承擔。(八)競得人必須仔細閱讀并認可《拍賣文件》中所有內容。競得人必須在土地成交后10個工作日內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競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繳納土地成交價款;否則,逾期不簽訂合同的,終止供地、不得退還定金;已簽出讓合同不繳納出讓價款的,依法收回土地。(九)競得人需按要求開展環評、安評、水保等工作,并嚴格落實相關條件。(十)其它相關要求詳見拍賣文件。 |
宗地編號: |
2013-D17 |
宗地面積: |
10077.7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炳四區 |
出讓年限: |
70年 |
容積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2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0 |
綠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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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投資強度: |
萬元/公頃 |
保證金: |
242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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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價: |
1210萬元 |
加價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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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
(一)本宗地不設保留底價。(二)成交價款繳納方式:競得人必須于成交之日起10日內繳清全部成交價款的50%,于成交之日起90日內繳清全部成交價款。(三)開竣工時間:競得者必須在拍賣成交之日起365日內開工建設;開工后1095日內竣工全部工程。(四)本宗地競買申請人,除滿足國土資源部39號令規定的條件外,還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競買申請人或與競買申請人受同一實際控股人控股的關聯公司須具備有國家一級房地產開發資質,注冊資本金不低于10億元,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間房地產銷售面積合計不低于1000萬平方米(需提供相關證明文件)。該項條件需由攀枝花市東區投促局審核認可。本宗地不接受聯合競買。(五)宗地外西北側及東側的規劃道路由競得人實施開發建設,確保與宗地內擬建建筑同步建設、同步投入使用、同步竣工驗收,確保公共性,且不得封閉。道路設計方案須嚴格遵循炳四區控制性詳規并經市級相關部門審查同意,道路建成后產權無償移交東區政府,產生的費用由競得人承擔。(六)宗地以現狀地形提供,所產生的棄土、棄方、擋墻、放坡等各種工程由競得人自行解決,費用由競得人承擔;宗地內地面殘留附著物的清場由競得人自行解決,費用由競得人承擔。宗地開發建設中應加強邊坡安全措施處理并保證穩定性,擋墻、支擋(含錨桿、錨索)、放坡等工程措施不得超出用地范圍。(七)宗地內的水、氣、電及其設施與宗地外主管線接口由競得人自行解決,費用由競得人承擔。宗地地下管線及地下工程設施的拆遷、搬遷、避讓等工作,由競得人自行聯系協調各相關部門解決,費用由競得人承擔。(八)競得人必須仔細閱讀并認可《拍賣文件》中所有內容。競得人必須在土地成交后10個工作日內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競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繳納土地成交價款;否則,逾期不簽訂合同的,終止供地、不得退還定金;已簽出讓合同不繳納出讓價款的,依法收回土地。(九)競得人需按要求開展環評、安評、水保等工作,并嚴格落實相關條件。(十)其它相關要求詳見拍賣文件。 |
宗地編號: |
2013-D4# |
宗地面積: |
25478.5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炳四區 |
出讓年限: |
70年 |
容積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3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40 |
綠化率(%): |
大于或等于25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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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投資強度: |
萬元/公頃 |
保證金: |
612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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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價: |
3058萬元 |
加價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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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
主要規劃條件:用地性質:商業兼容二類居住用地,其中二類居住用地兼容比例不大于40%,容積率小于等于3.0(不含地下室建筑面積),建筑密度小于等于40%,綠地率大于等于25%。其它規劃要求詳見拍賣文件。出讓年限(年):商務金融用地40年,城鎮住宅用地70年(一)本宗地不設保留底價。(二)成交價款繳納方式:競得人必須于成交之日起10日內繳清全部成交價款50%;于成交之日起90日內繳清全部成交價款。(三)開竣工時間:競得者必須在拍賣成交之日起365日內開工建設;開工后1095日內竣工全部工程。(四)本宗地競買申請人,除滿足國土資源部39號令規定的條件外,還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競買申請人或與競買申請人受同一實際控股人控股的關聯公司須具備有國家一級房地產開發資質,注冊資本金不低于10億元,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間房地產銷售面積合計不低于1000萬平方米(需提供相關證明文件)。該項條件需由攀枝花市東區投促局審核認可。本宗地不接受聯合競買。(五)宗地外北側及東側的規劃道路由競得人實施開發建設,確保與宗地內擬建建筑同步建設、同步投入使用、同步竣工驗收,確保公共性,且不得封閉。道路設計方案須嚴格遵循炳四區控制性詳規并經市級相關部門審查同意,道路建成后按道路管理隸屬關系移交相關部門,產生的費用由競得人承擔。(六)宗地以現狀地形提供,所產生的棄土、棄方、擋墻、放坡等各種工程由競得人自行解決,費用由競得人承擔;宗地內地面殘留附著物的清場由競得人自行解決,費用由競得人承擔。宗地開發建設中應加強邊坡安全措施處理并保證穩定性,擋墻、支擋(含錨桿、錨索)、放坡等工程措施不得超出用地范圍。(七)宗地內的水、氣、電及其設施與宗地外主管線接口由競得人自行解決,費用由競得人承擔。宗地地下管線及地下工程設施的拆遷、搬遷、避讓等工作,由競得人自行聯系協調各相關部門解決,費用由競得人承擔。(八)競得人必須仔細閱讀并認可《拍賣文件》中所有內容。競得人必須在土地成交后10個工作日內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競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繳納土地成交價款;否則,逾期不簽訂合同的,終止供地、不得退還定金;已簽出讓合同不繳納出讓價款的,依法收回土地。(九)競得人需按要求開展環評、安評、水保等工作,并嚴格落實相關條件。(十)其它相關要求詳見拍賣文件。 |
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申請人可以單獨申請,也可以聯合申請。申請人應具備的其他條件:
滿足拍賣文件中規定條件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
三、 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出讓采用增價拍賣方式,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 本次拍賣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拍賣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 2013年08月01日 至 2013年08月08日 到 攀枝花市土地礦權交易中心 獲取 拍賣 出讓文件。
五、 申請人可于 2013年08月01日 至 2013年08月08日 到 攀枝花市土地礦權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書面申請。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13年08月08日17時00分 。經審核,申請人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 2013年08月08日17時00分 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六、 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活動定于2013年08月09日10時00分 在 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10樓拍賣大廳 進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競買保證金的繳納:競買人在報名時須按市土地礦權交易中心指定的銀行賬戶存入,繳納競買保證金到帳的截止時間為2013年8月8日17時。
經審查,符合競買申請條件的,請于2013年8月9日9時前到拍賣現場領取《競買資格確認書》。
八、 聯系方式與銀行帳戶
聯系地址:攀枝花市臨江路泰坤大廈九樓912室
聯 系 人:唐女士
聯系電話:0812-3365192
開戶單位:攀枝花市土地礦權交易中心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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