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慈溪市人民政府批準,慈溪市國土資源局決定以 拍賣 方式出讓 4(幅) 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拍賣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 :
宗地編號: |
慈東工業201303# |
宗地面積: |
3189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慈東濱海區 |
出讓年限: |
50年 |
容積率: |
大于或等于1.2并且小于或等于1.8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35并且小于或等于45 |
綠化率(%): |
大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18 |
土地用途: |
工業用地 |
投資強度: |
4050萬元/公頃 |
保證金: |
91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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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狀土地條件: |
起始價: |
909萬元 |
加價幅度: |
1萬元 |
宗地編號: |
慈東工業201305# |
宗地面積: |
9952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慈東濱海區 |
出讓年限: |
50年 |
容積率: |
大于或等于1.2并且小于或等于1.8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35并且小于或等于45 |
綠化率(%): |
大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18 |
土地用途: |
工業用地 |
投資強度: |
4500萬元/公頃 |
保證金: |
284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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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狀土地條件: |
起始價: |
2837萬元 |
加價幅度: |
1萬元 |
宗地編號: |
慈東工業201306# |
宗地面積: |
20050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慈東濱海區 |
出讓年限: |
50年 |
容積率: |
大于或等于1.2并且小于或等于1.8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35并且小于或等于45 |
綠化率(%): |
大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18 |
土地用途: |
工業用地 |
投資強度: |
3300萬元/公頃 |
保證金: |
572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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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狀土地條件: |
起始價: |
5715萬元 |
加價幅度: |
1萬元 |
宗地編號: |
慈東工業201307# |
宗地面積: |
5091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慈東濱海區 |
出讓年限: |
50年 |
容積率: |
大于或等于1.2并且小于或等于1.8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35并且小于或等于45 |
綠化率(%): |
大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18 |
土地用途: |
工業用地 |
投資強度: |
4050萬元/公頃 |
保證金: |
145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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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狀土地條件: |
起始價: |
1452萬元 |
加價幅度: |
1萬元 |
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申請人應當單獨申請。申請人應具備的其他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企業法人或自然人。
2、項目須符合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11年9號令《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及慈溪市工業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2-2014年)。
3、競買人須向出讓地塊所在地政府提交項目建議書等文件,后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審查,經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審核通過并取得項目準入意見書后,方可報名參加競買。
三、 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出讓采用增價拍賣方式,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 本次拍賣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拍賣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 2013年05月27日 至 2013年06月10日 到 慈溪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廳 獲取 拍賣 出讓文件。
五、 申請人可于 2013年06月12日 至 2013年06月12日 到 慈溪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廳國土交易窗口 向我局提交書面申請。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13年06月12日16時00分 。經審核,申請人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 2013年06月12日16時00分 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六、 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活動定于2013年06月14日09時30分 在 慈溪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二樓交易大廳232室 進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1、如競買人競得該地塊后,若為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憑《成交確認書》10個工作日內到慈溪市國土資源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競得人若為自然人的或約定成立新公司的,則須在簽訂《成交確認書》后一個月內到工商部門辦理企業注冊登記后10日內到慈溪市國土資源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合同簽訂后一年內到市級有關部門依法辦理完成工業項目立項或核準、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等有關審批手續。未能在規定時限內辦完相關審批手續的,按出讓文件有關規定或約定處理相關事宜。
2、繳退保證金要求:競買單位應通過本單位賬戶以銀行轉賬方式繳納競買保證金,以個人作為競買人參加競買的,可以現金方式繳納競買保證金,保證金到帳時間以報名截止時間為準。競得人交納的競買保證金,在成交后轉作受讓地塊的定金,并憑市公共資源交管辦備案后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劃入土地財政專戶。未競得人交納的競買保證金,無特殊情況在出讓活動結束5個工作日內退還(不計息)。競買人競得后不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或有其他違規違約情形的,保證金不予退還。
3、公開拍賣地塊上若有已沒收的地上建筑物,按建筑物殘值一并出讓,由競得企業回購,與市國土資源局簽訂回購協議。競得企業需經各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使用回購的地上建筑物。拍賣報名時報名企業需出具待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使用該建筑物的承諾。
八、 聯系方式與銀行帳戶
聯系地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古塘街道海通路778號D5座二樓)
聯 系 人:岑先生
聯系電話:63972813
開戶單位:慈溪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招投標保證金專戶
開戶銀行:中信銀行寧波慈溪支行
銀行帳號:7336210182600034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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